悉尼大学商学国贸双硕士毕业,现居澳洲,在澳学习生活15+年,从事教育咨询工作超过10年,澳洲政府注册教育顾问,上千成功升学转学签证案例,定期受邀亲自走访澳洲各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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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移民法案啥时候兑现?我等到花儿都谢了~大家都知道,放宽移民政策是自由党竞选时的一项承诺。而移民部长麦家廉在8月份访华时也希望能够增设加拿大签证中心,麦家廉希望通过吸引更多的移民和留学生等高素质人才来改善加拿大的人口老龄化,劳动力不足以及改善旅游业等问题~~不过政策归政策,真正实施起来还是有难度的。
华裔男子申请入籍等8年被拒再上诉:
据媒体报道,安省一个华裔男子申请入籍,移民官质疑他声称的居加日子是否真确,经过长达8年的审理后,当局拒绝了他提出的申请。他不服而上诉。联邦法院一位法官最近裁定,当局须要重新审核该男子的入籍申请;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主编《移民资讯汇编》(Lexbase),在周五发表的报告显示,联邦移民部指申请人张伟(Wei Zhang,译音)未有提供足够证据,以证明他在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0月17日期间居住在加国的天数;
移民部的文件指出,当局更发现,张伟所申报的加国收入,显然未足以支付房屋租金,以及支持妻子和两个子女的生活。同时,在报称在加国居住的4年期间,张伟仅有两个月缴付安省医疗保健计划(OHIP)的费用;
此外,张伟在申请入加籍时,仅提交已注销的中国护照副本。当局质疑他在2005年4月29日,即他报称居加期间,是在中国北京办理护照续期手续;
另外,当局更指张伟未能提供有关他两个子女入学出席率、他参与义工纪录,以及妻子受雇等重要文件;
今年8月,联邦法院一位法官表示,申请人稍后提供了已注销护照正本,经详细研究后,未有证据显示护照续期手续是在国外办理。法官最后裁定移民部败诉,须要重新审理张伟提出的入籍申请;
这三个问题亟待解决:
截至今年七月,在过去的一年中共有32.09万移民登陆加拿大,比前一年度(24.08万人)相比大涨33.3%,增幅达到30年来的最高值。而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到2018年联邦政府的移民配额或将增加到337,000人。
实际上,尽管麦家廉多次表态将增加移民名额,但据加拿大新华人联合会会长杨海峰介绍,自由党内部各部门还未就麦家廉提出的增加移民配额问题达成共识,如果增加移民配额,会使政府这部分的财政支出加大,这样将减少其他部门的预算。只有解决了预算的问题,才能使各部门就增加移民配额问题的意见达成一致。
另一方面,关于增加移民配额的计划,还面对着各个类别移民配额的分配问题。如前所述截止到10月1日,2016年移民总数超过了32万,但是各类移民的分配不是很令人满意,其中经济类移民只有16万,刚刚超过所有移民配额的50%。相比于2015年的60%,比例降低,难民、人道移民,家庭团聚占据将近50%,比例过高。麦家廉在联合国高峰会议承诺会继续增加难民配额,显而易见这势必挤压经济类移民配额。只有大幅度增加移民总配额才能满足经济类移民的适度增长,而这样做又会增加向各方面的说服工作。
此外,与官方对移民的态度不同,普通民众对于移民似乎并不热心,《环球邮报》和纳诺斯公司调研的针对移民部提出的增加移民配额计划的民意调查中,希望配额比2016年少的占39%,和2016年相同的占37%,希望比2016年多的占16%,不确定的占8%。
杨海峰指出,这三方面的问题是麦家廉迟迟不肯透露具体移民配额的原因;或许C-6新移民法案迟迟不能出台也与此有关。
新移民法案C-6最新动态:
之前媒体诸多报道宣称新政最早于7月1日正式实施,但很显然并没有;据了解,C-6法案目前仍处于待审议阶段,二读原本定在9月27日,但根据最新的消息,由于对新法案部分条款有异议,国会复会之后将再议日期定在了10月18号,最终可能会在11月推出。
事实上,新移民法案对华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约克论坛网友经常有人询问新法案的进展如何,而加拿大新华人联合会在去年大选前在华人社区做的民意调查中,有54.3%的华人认为移民配额不够。这说明华人更关心与自身利益相关的移民政策,更支持移民政策的开放。
新移民法案亮点解析:
再来回顾一下自由党拟定的新移民法案C-6的一些变化和亮点。
时间放宽松:包括居住时间长短和居住时间计算方式。缩短永久居民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前所需在加拿大全年居住的时间,从现在的6年里住满4年,重现调整为5年里住满3年。由于许多移民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前就与加拿大有着紧密的联系,建议将申请人在加拿大以难民或者临时居民身份居留的时间也计算在内;比如留学生在读书期间住在加拿大的时间也可以折算进去,以50%作为折算,最多可计算一年。
语言要求降低:提议将必须达到英语或者法语的语言要求,通过相应考试的申请人年龄范围从14岁至64岁,重新调整为18岁至54岁。
报税记录时间减少:原法案C-24规定需要提供过去6年内4年的报税记录,而新法案只要求提供过去5年内3年的报税记录即可。
除此之外,新法还规定加拿大政府无权取消公民的加拿大国籍。政府唯一能取消公民身份的理由是,发现申请人在申请公民身份的过程中造假。
看来,自由党这个饼画的很大呀!究竟什么时候能够付诸实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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