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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签证:美国留学申请需要哪种签证?

刚刚更新 编辑: 美国 浏览次数:289 移动端

我们经常会听到的学生提到F-1 签证、J-1签证等等。这些签证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今天就给大家针对美国的各种签证做一个简单地介绍,想去的同学们要看准你们所需要的签证类型哦。

首先,美国的签证分为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

移民签证是指:意图放弃原来居住地与国籍,进入美国永久居留并申请成为美国公民的人。移民签证又可以分为亲属类签证、职业类签证和特殊类移民签证。

非移民签证简介

说完了移民签证,下面我们来重点详细列举非移民签证都有哪些。非移,签证的类别主要根据申请人访美的首要目的进行划分。一共20类从字母A到T排列,其中我们接触最多的有:

B类 短期访客(我们通常的旅游活动大多是申请B-2旅游签)

B-1. 短期商务访问

B-2. 短期旅游

F类 学生(国际学生要全日制也就是Full-time 学习才可以合法留在美国)

F-1. 进入合法学校全日制学习的学生

F-2. 学生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J类 访问学者(以研究生和博士学习交流为主的签证形式,时间一般都不会很长)

J-1. 被核准项目的交流访问学者

J-2. J-1交流访问学者的配偶和子女

非移民签证类型简介

以下是各类签证说明,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应相应的签证类型来准备签证材料啦!

A类 外交人员

A-1. 外国大使、高级长官、外交或领事官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A-2. 其他外国政府官员或职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A-3. A-1和A-2签证持有者的服务员、仆人或私人助理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

B类 短期访客

B-1. 短期商务访问

B-2. 短期旅游

C类 过境人员

C-1. 外国人过境

C-2. 往返联合国总部和外国并且有资格的外侨过/转境

C-3. 外国政府官员、家庭成员、服务员、仆人以及私人助理过境

D类 机组人员

D- 乘务员6

E类 特别投资商

E-1. 商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E-2. 投资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F类 学生

F-1. 进入合法学校全日制学习的学生

F-2. 学生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G类 国际组织人员

G-1. 国际组织的被认可的外国政府成员国的首席代表、成员和家庭成员

G-2. 其他被认可的外国政府成员国的代表

G-3. 国际组织的非被认可的外国政府的非成员国的首席代表、成员和家庭成员

G-4. 国际组织的官员或职员以及家庭成员

G-5. G-1、G-2、G-3和G-4签证持有者的服务员、仆人或私人助理以及家庭成员

H类 特别技能人员

H-1A. 专业护士

H-1B. 从事指定专业职业的短期专业工人

H-2A. 从事短期或季节性的短期农艺工人

H-2B. 从事短期服务或劳动的技术和非技术工人

H-3. 受训者

H-4. H-1、H-2和H-3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I类 记者

I 外国媒体的代表、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J类 访问学者

J-1. 被核准项目的交流访问学者

J-2. J-1交流访问学者的配偶和子女

K类 美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K-1.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移民美国

K-2. K-1未婚妻的子女

L类 跨国公司人员

L-1A. 赴美国分公司的执行者和管理者

L-1B. 专业知识雇员

M类 特种技能学生及家属

M-1. 学生在假期来美进行短期职业培训签证,这种培训不可以是语言学校,一般为大学

N类 北大西洋组织成员国代表及家属,以及特殊移民人员的家属

N-8. 被指定为特殊移民的外侨子女的父(母)亲

N-9. 被指定为特殊移民的父(母)亲的子女

NATO-1.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的永久首席代表以及家庭成员

NATO-2.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的其他代表以及家庭成员

NATO-3.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的代表的协同官员以及家庭成员

NATO-4.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其他官员以及家庭成员

NATO-5. 不符合NATO-4条件的,被代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使团雇佣的专家和他们的随从

NATO-6. 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控制下,随从武力进入的工作人员和他们的随从

NATO-7. NATO-1、 NATO-2、 NATO-3、 NATO-4、 NATO-5和 NATO-6的服务员、仆人或私人助理以及家庭成员

O类 杰出人员及助手

O-1.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方面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或运动员

O-2. 跟随O-1签证持有者的某些外国人

O-3. O-1签证持有者的家庭成员

P类 国际知名人士及家属

P-1. 国际运动员或国际演艺团体

P-2. 参加交流计划的艺术或演艺团体

P-3. 参加特殊文化交流计划的艺术或演艺团体

P-4. P-1、 P-2和 P-3的配偶或子女

Q类 文化交流项目人员

Q-1. 国际文化交流计划的参与者

R类 宗教界人士

R-1. 宗教人士

R-2. R-1的配偶或子女20

S类

S-5. 提供违法组织或企业紧急信息的个人

S-6. 提供与恐怖组织有关信息的个人

T类

TN. 北美自由贸易法案的从业人员

TD. 北美自由贸易法案从业人员的配偶或子女付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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