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澳际学费在线支付平台

2017年美国顶尖大学本科录取调查:谁希望大?

刚刚更新 编辑: 美国 浏览次数:20 移动端


鲁宾在文章中说,无论学校初选是根据学术还是根据匹配,大多数学校表示他们采用正式的系统,也就是说,会有两个审阅材料的人查看学生的申请材料,整个团队中会有第三方审阅,专门解决疑难问题。在这一阶段,初始看重匹配的学校开始考察学术能力,而以学术为筛选标准的学校开始参考匹配的因素。
根据美国最高法院关于高等教育平权行动规定,鲁宾的其中一项发现是有争议的。鲁宾根据自己的采访和调查发表了如下看法:
当一个申请人具有特殊才能(比如音乐或者运动) 或者说申请人在该机构里属于未被充分代表的少数民族或少数种族群体,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不需要与整个申请群体竞争,他们只需要跟有相同才能的人作比较,或者在同一小组中进行竞争。在这种情况之下,大学会基于自己机构的需求,分门别类审核申请材料。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每个学校对于某一特定组别的学生才华的重视程度,可能会导致差异的进一步产生。一位私立大学的教务长曾说过: 最困难的部分是学校群体里的每一个人都希望某件事情的某一部分多一点,但实际上需要保持整体平衡,这是个此消彼长、相互博弈的零和游戏 。因为学校招生总量是一定的,但是科系、管理委员会等组织希望学生来自更多种族、希望能录取更多运动员、更多钢琴家 但是,道理很简单,如果要录取更多这样的学生,那么会导致哪些学生失去录取机会呢?我们有很多非常有能力的孩子,但是他们没有某方面的特殊才华。这样就导致了社会对我们的不满。
这一研究发现可能有潜在的重要意义,因为这表明了二者的矛盾性(当涉及到种族/民族地位),最高法院的规定说明了少数群体应该被给予多大程度的关照。
桑德拉 黛 奥康纳在2003年最高法院案例里给出司法意见,支持在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录取过程中考虑种族问题因素,该案件援引1978年贝克案件的司法裁决: 在有特殊标准和限制的情况下,考虑种族因素的录取,不可以使用定额分配系统 它不可以孤立有某种特质的学生与其他所有申请人之间的竞争。 相反,学校可以将种族、民族等因素仅仅作为一个特定申请人档案的附加条件,不影响一个个体与其他申请人为了所有入学席位的竞争。换句话说,一个录取项目必须 足够有弹性,以考虑到所有与多元化有关的因素,并依据每个申请人的特殊能力来做参照,并需要将申请人放到同一标准下衡量考察,但是每个标准的权重未必一定要相同。
当有人问到鲁宾是否认为研究表明了:对于一些学校如何录取少数群体学生这一问题,法律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显得比较薄弱。鲁宾回答说: 我认为事情是这样的 。她补充道: 无论最高法院的司法决定怎样,明显在这个国家里有很迫切很大的需求来确保更多少数群体学生以及生于美国的第一代学生的权益。 在一流学院和大学以及一些学术机构里, 人们批评说这些机构并没有保障更多少数群体学生的利益。
鲁宾发现,现行系统中是这样一种情况, 如果我们发现我们只有3%的非裔美国人(通过常规采访得出),官方会给出评价 让我们看一下所有非洲裔美国学生的情况,然后看我们能想出什么办法,我们能在这些申请中找到什么特点。
大学录取可能会引发法律问题,因为关于何时考虑少数学生的种族、民族的情况,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很多其他族群,鲁宾如是说。同时她认为:非少数群体学生可能是这个途径的最大受益群体,尤其对于某些学校来说,因为这些学校没有足够的钱去资助所有不考虑经济需求而被录取学生。
我认为这种情况经常发生,不是在少数群体学生中,而是发生在有能力全额支付学费的学生身上, 鲁宾说到。在一个学校用完经济支持预算之后,这所学校会从可以全额支付费用的学生中优选,因此这些学生并不是与递交申请的所有学生去竞争的。 这就是实际发生的情况。
鲁宾的发现与去年的美国内部高等教育录取理事调查结果相符合,这两个调查都发现在各种各样政策中,学校对于录取更多不需要财政支持的学生都有强烈倾向。
当被问到一流大学是否应该在 整体评价 录取标准上给申请人更明确的信息,让学生了解在该机构这一政策是如何具体实施的,鲁宾回答说她认为有利有弊。 我总认为给出更多的信息、更透明是件好事,但是同时也担心,申请人如果获得了更多的信息,就会为了刻意去迎合学校,过度修饰自己的申请,这样同样也是不合适的。


  • 澳际QQ群:610247479
  • 澳际QQ群:445186879
  • 澳际QQ群:414525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