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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签证新热点:失效不足4年,再次申请可直接续签.

刚刚更新 编辑: 美国 浏览次数:181 移动端

  美国大使馆发布: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在北京宣布,包括旅游在内的七类赴美签证如失效不足4年,其持有人再次申请同种类的美国签证,则不必再次面谈,即可取得续签。

  重点内容解读:

  1. “七类”:B1/B2(临时商务和旅游签证)、C1(过境)、D(机组、船组人员)、F(学生)、J(交流访问者)、M(非学术学生)、O(特殊才能的访问者)七类;

  2. “失效不足4年”:即签证到期日至再次办理美国签证的时间未满4年,即在签出后的5年内再次申请办理美国签证者;

  3. “同类”:再次申请的签证类型必须与之前已经获得的签证类型属于同一类型,如2011年曾经获得了B2签证,则最迟可以在2016年该签证失效达到4年前再次申请免面谈的B2签证;

  4. “可给中国公民多办理10万个签证”,指的不是多10万的配额,全句是:美国签证官因此节省下来的时间,至少每年可多办理10万个签证,换而言之,是指实行新政策后将大大提高签证处的效率,主要目的是节省签证官的时间。

  5.这一新政策是对美国总统奥巴马1月19日下令“给中国游客增发40%签证”的回应,所以应对的更多的参加旅行社赴美旅行增加的大量的签证申请;

  6.“签证评估政策”:对于评判一个人是否可以获得美国签证的条件未有任何变化;

  7. “签证官决定是否面谈”:即使符合免面谈条件后递交了签证申请,仍有可能会被要

  进领馆进行面谈后再决定是否发放签证;

  8.“首次申请美签无变化”:更验证了签证政策无重大变化,但对于签证申请的流程则将可能会根据增加的工作量而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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