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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美国留学生签证须知

2017/03/28 09:04:56 编辑: 美国 浏览次数:62 移动端
申请留学生签证应具备的条件 [b][b] 要获得留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使领事官员相信他符合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修正 [b]案条款中第101(a)(15)(F)(i)项。要符合留学生签证的要求,申请人必须证明他 [b]在国外有不打算放弃的居住权,他希望短期进入美国而且目的只是学习,并且他有足够的 [b]资金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申请人必须证实: [b][b] 他已被录取并将进入美国被允许录取外国留学生的公认的学习院校,或其它被承认的 [b]学习场所,为此需出示由接收学校盖章并由留学生签名的I-20表(合格证书)。 [b][b] 他拥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他的花销或有为他的花费所做的其它安排;“足够的资金” [b]是指申请人不仅需要证明他不会成为公众的负担,还需要证明他不用靠未经批准的工作来 [b]支付他在美国学习期间的费用。 [b][b] 他有足够的学术准备和英语语言知识以使他能在已接收他的学习院校或其它学习场所 [b]进行整个过程的学习,或者,如果他的英语语言知识不能够使他从事整个过程的学习,接 [b]收学校为了指导申请人的英语语言而做了特殊安排并且领事官员相信在这种指导的帮助 [b]下,申请人将能够在美国进行整个过程的学习,而且,他真诚的希望,并将能够在完成学 [b]业后离开美国。 [b][b]  [b][b].申请签证 [b][b]在中国申请留学生签证,需要如下材料: [b][b]1)两张填写好的申请表(OF-156),一张留学调查表和一张家庭成员表。请在每张申请 [b]表中您的名字后面写上标准电码。 [b][b]2)被允许在美国旅行的护照,护照必须到返回中国或进入另一国家时仍有效。 [b][b]3)两张1-1/2英寸见方(37X37毫米)照片。 [b][b]4)一份I-20合格证书。 [b][b]5)证明有足够资金支付计划学习的整个学习过程的材料。外国留学生,除了他的帮助学 [b]校已为他安排了业余的在校工作外,不允许接受工作。 [b][b]6)表明申请人在完成计划的学习后,将返回中国的有约束力的联系或义务的证明。 [b][b] 学生签证费当你的签证被批准后我们告知费用多少。如果领事官员认为有必要拒绝留 [b]学生签证,申请人如果有了新的克服拒绝原因的材料可重新申请。如没有新的材料,领事 [b]官员将不重新与申请人面谈。 [b][b].留学生和访问学者经济担保须知 [b][b] 留美学生和交流访问者的签证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美学习的整个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 [b]以免造成公众负担或非法打工。留学生必须提供可信的材料证明他在美国第一年的学习期 [b]间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所有的费用。同时申请人必须证明他在以后每一年的学习都有足够 [b]的资金. [b][b].资金来源 [b][b]1、校方资助。美国大学通常资助的种类有奖学金、定期生活津贴、研究生研究资助或教 [b]书资助。如果留学生获得的是这种资助,那将明确写在I-20或IAP-66表上。同时留学生 [b]还应该呈交校方提供的其它有关经济资助的材料。 [b][b]2、个人存款。申请人可提供用个人或家庭存款来支付在美国学习期间所需费用的证据。 [b]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资金随时都可以供学生使用,而且可以转到美国去。同时申请人 [b]应该说明资金的来源。 [b][b]3、经济担保书或其它有关人员提供的经济担保。申请人应该提供公证的经济担保书(I- [b]134或其它书面材料),以便保证担保人给留学生提供明确的资助。经济担保人不一定是 [b]美国公民或在美国的居住者。领事官要仔细查验这种经济担保书。办理经济担保不仅仅是 [b]帮助学生进入美国的一种手续,而且是对留学生的绝对负责,对美国政府的保证,担保人 [b]按担保书所承诺的那样提供一定的经济担保。遗憾的是不少申请人要求担保人提供经济担 [b]保只是为了得到签证,而根本不考虑担保人是否确实给予资助。签证官已经知道怎样辨认 [b]类似这样的担保书。提供这种缺少信任的担保书会给其它材料带来消极的影响,也会给申 [b]请人带来不利的影响。申请人如果提供不真实的担保书不但不能帮助他,反而会破坏他的 [b]机会。 [b][b] 有时,一个申请人有几个担保人,每个担保人承担费用的一部分。还有的时候,经济 [b]条件好的人同时给一个以上的申请人做担保。但在任何情况下,签证申请人必须提供有关 [b]材料来证明他的担保人的资金来源。签证官将仔细查阅这些材料,确认担保人有能力提供 [b]资助,而不至于给担保人或他的家庭带来困难,不至于造成申请人非法打工。除了经济担 [b]保书外,申请人应该提供以下证据: [b][b] 担保人居住国的所得税单,例如:个人W-2或美国居住者的IRS1040表,香港居民的 [b]个人税收单和/或美国全国知名的企业提供的就业证。 [b][b] 如果担保人收入很少或没有收入,但有足够的存款,需要提供银行证明。银行证明应 [b]显示在持续一段时间内的平均节余。为了得到银行结算单而临时集资开帐户,不是足够的 [b]资金来源的可信证据。同样,将资金放在申请人的户头上,或把钱存在学校里而未能说明 [b]资金来源,通常是没用处的。 [b][b] 最后,签证官将仔细评价促使担保人如期支付经济资助的因素。如果担保人是申请人 [b]的近亲,那么,如期支付资金的可能性就大些,如果不是亲属,可能性就小些。不管是什 [b]么关系,签证官必须确定提供经济担保的原因,并就是否能履行诺言而作出判断。 [b][b].签证种类 [b][b]一、移民签证(以取得绿卡);二、非移民签证 [b][b] 为了使读者对美国的非移民签证有一个初步的了解,特此介绍一下非移民签证的种 [b]类。这样,读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或感兴趣的内容,详细了解有关签证的各项规定。 [b][b]非移民签证代号一览表 [b][b]签证代号 签 证 对 象 [b][b]  [b][b]A-1 大使、公使、政府部长、职业外交官或领事官及其家属 [b]A-2 其他外国政府官员或职员及其家属 [b]A-3 A-1、A-2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他们的直系亲属 [b]B-1 商务考察人员 [b]B -2 短期观光游客及短期探亲人员 [b]C-1 过境美国的外国人 [b]C-2 过境美国到联合国总部的外国人 [b]C-3 未被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或非联合国会员国的外国政府其派往国际机构的代表及其随 [b]行人员和家属过境美国 [b]D-1 海员或飞行人员(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 [b]D-2 海员或飞机人员(不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 [b]E-1 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贸易商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b]E-2 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投资人及其配偶的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 [b]F-1 学者或学生。 [b]F-2 学者或学生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b]G-1 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主要常驻代表、职员及其直系家属。 [b]G-2 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其他代表职员及其直系家属。 [b]G-3 有资格取得签证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直系家属,但其政府未被美国政府承认也不是该 [b]机构成员国。 [b]G-4 在国际机构服务的官员或雇员及其直系家属 [b]G-5 G-1,G-2,G-3,G-4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其家属。 [b]H-1a 临时受雇于美方的专业护士 [b]H-lb 临时受雇于美方,具有特殊才能和专业的工作人员。 [b]H-2a 从事短期或季节性工作的农业人员 [b]H-2b 从事临时性服务或劳力工作的技术或非技术工人 [b]H-3 临时受训人员 [b]H-4 H-1,H-2,H-3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b]I 新闻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b]J-1 交换访问学者 [b]J-2 J-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b]K-1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 [b]K-2 K-1签证持有人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b]L-1 跨国公司内部调派人员 [b]L-2 L-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b]M-1 作短期职业技能学习的学生 [b]M-2 M-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b]O-1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运动方面有特别才能的人士 [b]O-2 随同O-1签证持有人来美的随行人员 [b]O-3 O-1签证持有人的家属 [b]P-1 国际知名的运动队员和娱乐团体成员 [b]P-2 参加交流计划的表演性娱乐团体成员。 [b]P-3 具有独特意义的表演艺术家或娱乐团体成员 [b]P-4 P-1、P-2、P-3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b]Q-1 参加国际文化交流计划人员。 [b]Q-2 Q-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b]R-1 被承认的宗教教派牧师 [b]R-2 R-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b]NATO(1-7) 根据北大西洋公约驻美的外国人及其有关人员。 [b][b].在领馆申请学生签证(资格、手续、表格、证件、面谈、被拒绝后的申诉) [b][b](一)谁有资格在领馆申请学生签证 [b][b] 凡收到美国学校的资格证书,表明你已被录取作为全日制学生进入该校某一教学计划 [b]学习的人,均有资格在美国境外的领馆申请F-1签证或M-1签证。申请时你必须亲自到领 [b]馆。即使你正在美国非法工作或生活,只要符合条件,你仍有可能从领馆获F-1签证或M-1 [b]签证。 [b][b](二)在领馆申请的一般手续 [b][b] 从技术上说,法律允许你在美国驻世界各地的任何领馆申请F-1签证或M-1签证,但 [b]是从实际考虑,你最好在美国驻你本国的领馆申请签证。如在其他国家的美国领馆提出申 [b]请,该馆的领事官员会对你此举的动机产生怀疑。因为有些人在美国驻其本国的领馆申请 [b]签证遇到麻烦后,就到其他国家的美国领馆去申请,这种做法会使领事馆官员感到不快。 [b]除非你有充分的理由(如你正在该国临时工作),最好别到其他国家办理手续。 [b][b] 未收到经美国政府批准的学校的资格证书前,你不能申请F-1签证或M-1签证。一旦 [b]你收到资格证书,你可以持它直接去领馆办理申请手续,若其它条件均符合,当天就可取 [b]得签证。但有些领馆须预约才受理申请。 [b][b] 当你持F-1签证或M-1签证进入美国时,你会得到一张I-94卡,上面盖上“D/S” [b](Duration of Status)即“身份期”,以及你将入学的学校名称。每当你离开美国,再 [b]次入境时,你就会得到一张新的I-94卡,允许你在美国停留到身份有效期。假若你持 M-1 [b]签证在美国居留了1年时间,而你又想继续呆下去,你可以申请I-94卡的延期。只要你符 [b]合学生的条件,你就可以申请延长居留期。请记住,要保持学生身份,你不仅要始终被某 [b]个学校录取学习,而且要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学业。 [b][b](三)在领馆申请时所需的表格 [b][b]I-20表格 [b][b]I-20表称为“资格证书”。此表分为二份:一份是关于学校的表,一份是关于学生的表。 [b]两份表格均须由录取你的美国学校填写和签署。只有你达到学校对外国学生所规定的要求 [b](如英语熟练程度)和证明你具有完成学业的经济来源并已被录取,美国学校才会为你填写 [b]该表。 [b][b](四)在领馆申请时所需的证件 [b][b] 你须出示一本有效的护照,一张护照用相片。如有随行亲属,他们各自也要有一本护 [b]照和一张护照照片。你还要出示说明他们与你的关系证明。如孩子的出生证或配偶的结婚 [b]证。 [b][b] 你须有证明你在签证期满后返回本国的证明材料,如房契或其它不动产所有权契约及 [b]说明仍有亲属留在国内的书面声明等。 [b][b] 你如果到美国上大学,有些领事官员会要求你出示证明学历的证件。因此,你须准备 [b]好就读过的学校的成绩单,毕业证书等。 [b][b] 最重要的是,你必须提交说明你现在有支付第一学年所有学费和生活费的资金的证 [b]明。美国学校给你的“资格证书”、I-20表列出了1学年估计费用,你现有的资金不能低 [b]于1年的总费用。此外,你还得证明今后几个学年你仍有经济来源,而不必在美国打工。 [b]说明你有这种经济能力的最好证明是银行的证明,美国银行或其他国家银行的证明均可。 [b]证明须表明你在银行有足够的存款来完成你第一学年的学业。你也可以提交一份由你的直 [b]系亲属签署的经济担保书,并附上一张你亲属的银行存款单。如果你的亲戚没有很多的资 [b]产,你还得提交你的亲戚现有的工作的证明,此证明可由你亲戚的雇主出具。 [b][b] 虽然经济担保书可以由你的亲戚自己书写,但最好还是用移民局的I-134表。此表各 [b]栏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但请注意,因为此表是由居住在美国境内的人填写“不适 [b]用”(“N/A”)。 [b][b](五)在领馆申请时的面谈 [b][b] 领馆在颁发学生签证前往往要求面谈。在面谈时,领事官员会针对你的表格和证件的 [b]内容进行询问,以检查是否属实。有关你的经济来源的证件会受到仔细审查。领事官员肯 [b]定还要询问你准备在美国居留多久。如果你对归国的时间难以确定或表现出想申请绿卡的 [b]愿望,那你的申请就很可能遭到拒绝。 [b][b](六)在领馆申请被拒绝后的申诉 [b][b] 如果在领馆申请学生签证遭到拒绝,你没有正式申诉的渠道。但你可以重新申请。领 [b]事官员在拒绝发签证时,会告诉你拒绝的原因,拒绝发非移民签证一般不用书面解释。如 [b]果问题是因缺少证明材料所引起,有时只须提供更多的材料就可排除不利因素而取得签 [b]证。拒绝发学生签证最常见的原因是领事官员不相信你在签证期满后会返回本国,或你不 [b]能证明自己具有不必打工而能完成学业的经济能力。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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