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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来爱你,温哥华衣食住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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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什么来爱你,温哥华衣食住行篇

  家书篇

  “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

  第一次知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是在高中的时候吧,当初只是当做古文来记,而第一次真正体会它的含义是到达加拿大后收到第一封家书的时候,它沉甸甸的,里面共有四封,老爸,老妈,两个妹妹。

  那是02年秋天的一个早晨,我起的早,天还是灰朦朦的,我去Homestay的餐厅找点吃的(Homestay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寄宿家庭,一般都是加拿大本地人开的,包你吃住,但价格偏贵,适合初来乍到的留学生,因为你可以很快的融入到异国他乡的环境中,又可以提高你的语言水平。因为我吃不惯他们提供的面包片,香肠,跟煎鸡蛋,其实是吃不饱,呵呵,所以我就跟主人说我可以吃头天晚上的剩饭,因为是米饭跟剩菜,而且足够我吃的饱饱的。这就是我为什么说去找点吃的。),看到一封信静静的躺在桌上,拿起一看是妹妹的笔迹,打开后是四份。

  第一封是老爸的,大体内容就是他一直认为送我出国是个明智的选择,我不会让他失望,还让我要多向他汇报生活,尤其是学习上的一切。那时我才知道原来老爸也是一个感情细腻的人,不过不善言谈的他从来都没展露给我看,或者说木讷的我从来没有发觉。看完后我好像看到了老爸那双深邃的眼睛,充满着期望与关怀,让我有了前进的力量,告诉自己人活一口气,树活一张皮,以前我没怎么争气,但以后不能再轻易让人看不起了,我要用事实告诉别人,我不比任何人差。

  第二封是老妈的,老妈没上过几天学,字写的跟我差不多,但要比我认真,虽然她没说出什么大道理,而且话也是颠来倒去的,但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对我的澳际,我知道能写出这些老妈还不知道折腾了多久呢。老妈侧重的是生活方面,她还提议我在这里找个女朋友,让“她“来照顾我,这样我也容易一点。(呵呵,这不是扰乱军心嘛,当时一心用在学习上,哪有时间他顾啊;还好没采取这个建议,不然就错过俺现在的媳妇了,那可就损失大了,嘿嘿,扯远了。。。)当时刚来没多久,又是第一次离家这么远,想家是难免的,所以读完后眼泪在眼里已经打了好几转了。。。

  接下来看的是小妹的,告诉了一些我走后老妈的事情,比如说每次跟我打电话都提前列个表,否则老是在挂了电话后发现该问的没有问完,该说的没说完。。。

  最后看到的是大妹的,其中妹妹引用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一句(也许她已经忘了这个引用了,但这句话从那以后就在我脑子里扎根了),读完这里我再也忍不住了,我强烈的感觉到我不是为自己活的,我的一切都跟我的亲人密切的联系在一起,我没有理由不坚强的面对一切,我不能让爱我的人失望。

  这是的一封家书的情况,再后来买了电脑,开始上网了,可以写E-MAIL,上QQ了,家书也就少了,也是因为自己在这里忙了,没有那么多时间来写信,还有写信没有时效性,不如网上留言,短信来的快,所以慢慢也就不采用了,可是刚刚开始的那段日子,家书还有朋友的书信给我了莫大的鼓励,也伴我度过了一个个想家的日子。

  再后来的家书就是来自俺家媳妇的了,字里行间都充满了体贴温暖的话语,让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有时睡前拿出来拜读一遍,可以保证自己做个好梦。媳妇字也写的好(俺自己字写的乱差,所以佩服那些字写的漂亮的人,最不喜欢人家说字如其人,呵呵~~)。

  在这个信息时代,有些传统的东西会给你一种别样的感觉,当然也同你的心境有关。。。不管怎样,家书抵万金,任何方式只要能让你知道关心的人平安快乐就行了,平安是福,愿所有人都平安幸福。

  衣篇

  我这个人对吃穿都不挑剔,衣服从小到大,都是由老妈包办。庄户孩子有个衣服穿就行了,俺不讲究牌子,现在也没资格铺张。。。

  第一次出国,我带着两个大皮箱来到了加拿大。皮箱里除了衣服就是常备药,还有被褥啥的,当时老妈恨不得把全部家当都塞到那两个箱子里。但那两箱衣服大都悉数带回去了,或者打工穿了,因为来到这里以后我瘦了很多,有40多斤,皮带我都不知道割短多少次了,也是来着以后我才第一次可以低头看到自己的肋骨。。

  在这里买的唯一两件衣服应该是得了奖学金以后,给自己买了两件NIKE的T恤衫,还是在特价时候买的,算是给自己的奖励吧。后来就没有了,全部都是回国时候在国内买,主要是便宜,二是有人陪着买,可以给点意见。

  说到衣服,随之而来的就是逛街,俺个人不喜欢逛街,以前陪老妈逛只要不是需要我试衣服,我都在门口等,或者直接在车里等,我觉得买东西就是看好了,给钱然后闪人。。。在加拿大我也很少逛街,除非要买东西了才去逛一下,平时几乎不去商场,Boxing Day也不去。。。

  以前穿衣服太土,都是因为老妈的审美观点是中年人的审美观点,所以把俺打扮成个中年男人模式,现在稍微好点了,知道扮年轻了,可是脸却老成了。。。你说郁闷不?

  总之,我觉得现在的自己穿衣知道得体,没必要追求什么品牌,因为自己现在没有那个实力,靠家里人的话脸上过不去,也就不必追求那么多了,等到事业有成了再补上也不晚。

  我没钱,没有名牌衣服,但我可以穿的很干净;我不觉得我比别人少了什么,人活着是为了自己活的,自己自在,就够了。

  住篇

  在寄宿家庭的时候,主人是当地的老外。针对留学生开这个寄宿旅馆,包吃包住,价格偏高,但是对初来乍到的人是个不错的起点。因为可以尽快适应,又可以练习口语。当时我住楼下,另外一个女孩住楼上,也是我在加拿大认识最久,迄今还联系的唯一一个。

  因为寄宿家庭价格太高,离学校又远,抵加一个月后我搬进了第一个房东阿姨家,一住就是两年多,她是一个单身母亲,柬埔寨华人,带3个孩子,孩子都是本地生的,住进去还可以跟她的孩子交流,所以口语得到相对提高。房东阿姨的日子过的也不好,因为她要照看孩子就不能打工,直到现在还经常会找我借钱,我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的帮帮她。因为她以前对我很照顾,把我当家人一样。帮我很多忙,我这个人是有恩必报的,人家对我好,那怕是善意的一句话我也会记得。期间房东阿姨搬了三次家,我也跟着搬了三次,也是一次搬家过程中我认识了现在的老板,开始了打工。

  阿姨经历坎坷,离过婚,又被另一个大她10岁的男人骗过,为那个男人生了一个女儿,而那个男人特卑鄙,疑心又重,没责任心,我特烦他。他也不经常来,但每次来必跟阿姨吵架,有一次还差点动手。说话风言风语,对我不敬,我不止一次想抽他,最起码要吓唬吓唬他,最后想想算了,身正不怕影子斜,走自己的路让狗去叫吧~~在阿姨那住了两年多,她对我很好,就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好吃的会有我一份,经常给我留饭;我也很尊敬她,后来我有了钱也经常请她吃饭,她生日我也请她,就觉得她跟亲人一样,一个人孤身在外,有人像母亲一样照顾你,你会很感动。。。这就是为什么我屡次借给她钱,但从不催她还钱,都是因为有恩于我,我开不了口,哪怕自己辛苦点。。。

  后来因为阿姨的母亲要跟她住,我也想跟同学住一起,于是就搬走了,但一直保持联系。跟室友住了有不到半年,挺快乐的,因为年龄相仿,意气相投,所以过的还算潇洒,经常一起走路上学,无聊到边走边成语接龙;他郁闷了找我聊天,我郁闷了跑他床上打开MP3放声高歌,唱到他头大,哈哈哈~~~轮流做饭,轮流洗碗,联网玩游戏。。。总之,是快乐的。后来他去了外省,我一个人又在那住了半年,后来因为要回国搬了出来。

  然后就是今年,从国内回来以后,因为前室友他表哥要过来打工,我就租了个一室一厅的阁楼,也不是完全定义上的阁楼,住了4个月,媳妇说我住阁楼住的背更驼了。。。

  现在住的地方-便宜,当然条件也就要不上去,可是自己一个人,条件太好了干吗,能吃能睡就好了。苦了自己我不怕,等以后娶了媳妇,不让媳妇跟着自己吃苦就好了。。这是做男人最根本要做到的,虽然有一起吃苦的幸福的说法,但我还是觉得苦我来吃的好,因为我是男人。。。HOHOHOHOHO~~

  最后说说我对同居的看法,因为好多留学生选择男女朋友同居,一来互相照顾,二来有人为伴不再寂寞。我个人从来没尝试过,但却目睹好多分分和和,不想去评价什么,就是觉得不要太轻易的做决定,免得留内伤。Anyway,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快乐,希望大家快乐着自己的快乐,幸福着自己的幸福~~

  食篇

  民以食为天,吃饭问题是个大问题,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

  前面讲过,自己对吃穿不挑剔。出国前从来不曾为吃犯愁,在家里老妈顿顿张罗的齐全,有吃有喝,吃的有多饱就多饱。在学校,每周六下午我会回家一趟,带足爱吃的煎饼还有其他零食,吃完了就去食堂整两顿一下,不过食堂的饭菜我是不敢恭维。

  出来后,第一个月在寄宿家庭,因为是包吃,所以没为吃操过心。自打从寄宿家庭搬出来后,自己要为一日三餐考虑了,你要是不张罗,那就得饿肚子。离开了馒头大饼,面对着白白的米饭,我是日渐消瘦啊。。。一个移民朋友帖子里说了温哥华的情况,我就不细讲了,反正你有钱,基本上国内可以买到的东西,这里全都有。而我没钱,所以刚我疼花钱,那时候买任何东西前都要乘以五,因为加币跟人民币的汇率当时是一比五点几。我真正经历过“三月不知肉味”,虽然不是正好三个月,可是确实很久;鸡蛋也是,一打要好几块(国内可以买一方便袋)我怎么舍得买呢。这可能是减肥40斤的主要原因吧。当时的主食就是大米,常吃的菜就是土豆跟洋葱,因为就这两样便宜。。。唉,说起来都心酸啊,不过这才是吃得苦中苦,这样的日子我都过来了,还有什么日子我会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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